元大金控 · 控股策略幕僚研究

資產管理執照與元大投信戰略佈局

高資產族群需求 × 全委制度升級 × 元大投信品牌承接
研究主軸:資管專法 聚焦:高資產族群需求落地 更新:2026 年 5 月 12 日

本報告聚焦範圍

嚴格鎖定:資產管理專法本身的內容,即「全權委託投資業務」的根本升級;聚焦於台灣高資產族群的真實需求如何透過全委升級落地。

不以為論述重點:(一)家族辦公室全套服務(台灣成熟度低,曲高和寡);(二)另類資產(PE、虛擬資產、藝術品等,台灣市場接受度低)。這兩類列為「次要追蹤」,不主導戰略。

排除:主動 ETF、共同行銷、TISA、VASP、REIT 改架構、百年信託、25% 持股、高雄專區試辦等近期配套政策(各有獨立法源,非本專法)。

本報告研究流程

  1. 資管專法的範圍界定
    釐清「資管專法」內涵與並行政策的邊界,確立論述紀律。
  2. 台灣高資產族群現狀與真實需求
    12.4 萬人、46 兆財富,需要的是穩健、傳承、跨境、信任,不是 PE 或家辦。
  3. 現行全委如何回應高資產需求
    法源限制、客戶結構、自然人僅 0.4%、元大投信未進前十。
  4. 資管專法已確定的內容
    真正屬於本專法、彭金隆或金管會明確背書的開放方向。
  5. 香港經驗的有限借鏡
    取規模量級與門檻設計,不照搬 PE / 家辦業務模式。
  6. A 軌道:現行全委衝刺高資產族群
    無需等專法,把元大 ETF 品牌延伸為高資產族信任的全委服務。
  7. B 軌道:資管專法可能讓高資產更易進入的擴大
    客戶門檻、跨境彈性、業者範圍擴大,而非另類資產。
  8. 7 月底雛形觸發機制
    14 天評估流程與升級觸發條件。
  9. 結論與行動建議
    用 ETF 龍頭品牌承接 46 兆高資產財富的全委需求。
  10. 附錄:資料來源
    官方來源、SITCA 統計、SFC 報告。
PART 01

資管專法的範圍界定

1.1 資管專法的本質

一句話定位

資管專法 =「讓更多高資產族群進入全委體系」的制度升級,不是讓全委去做 PE / 家辦的曲高和寡轉型。

1.2 並行政策(僅為背景,非本專法)

下列政策雖屬亞資中心或金管會近期推動,但各有獨立法源,不屬於資管專法本身。本報告不混入專法分析。

並行政策法源狀態
主動式 ETF / 多資產 ETF證投信顧法2024/12 上路
基金 / 主動 ETF 單一持股 25%投信投顧法2026/4 上路
金控共同行銷鬆綁金控法子公司行銷管理辦法2026/7/1 上路
TISA 個人投資儲蓄帳戶獨立規範2025/7 上路
虛擬資產服務法(VASP)獨立專法2026 下半年
REIT 改採基金架構證投信顧法修正規劃中
連續受益人信託(百年信託)信託業法、遺贈稅法跨部會研議
高雄專區 16 項試辦業務金管會行政命令已試辦
OAMU 整合 OBU/OSU/OIU境外金融機構規範規劃中
高資產客戶銀行業務銀行業務管理辦法2020 上路

1.3 確定性分級制度

等級定義行動建議
A 確定彭金隆原話 / 金管會策略文件明確表態可寫入正式戰略
B 方向政策方向明確,具體內容未公布啟動研究,等雛形
C 類推從香港九號牌類推,無台灣官方背書追蹤觀察,不寫入承諾
PART 02

台灣高資產族群現狀與真實需求

2.1 高資產族群規模量級

指標數字來源
2026 高資產族(資產 3,000 萬以上)人數12.4 萬人中信 X BCG 2026 財富洞察
掌握財富規模46 兆元同上
銀行存款餘額(全國)54.9 兆(112 年)金管會 / 央行
超額儲蓄(112 年)3.38 兆(連 4 年逾 3 兆)主計總處
銀行財管 AUM(高資產 1 億+)1.49 兆金管會 113 年
台灣億萬富翁人數成長+70%工商時報 2026/4

2.2 台灣高資產族群的「真實需求」分層

根據 2026 中信 X BCG、PwC 家族企業調查、KPMG 台灣高資產報告綜合分析,台灣高資產族群的需求務實、保守、信任品牌,不同於香港或新加坡的家辦 / 對沖偏好。

需求說明與全委的關聯
穩健配置 追求年化 5-8% 穩定回報,不追求高風險 ETF + 債券股票組合,正是全委核心
稅務與傳承 遺贈稅、贈與規劃、保單組合 全委 + 信託組合,簡單實用
跨境配置 台商海外資產回流、子女海外資金管理 全委跨境彈性是關鍵
簡單透明 不喜歡複雜結構、看不懂的商品 全委月報、績效歸因清楚,易於信任
品牌信任 偏好國民級品牌(0050、0056、富邦金、國泰等) 元大 ETF 龍頭品牌天然優勢
流動性 不喜歡 lock 太久 全委隨時可贖,優於 PE / 對沖

2.3 不是台灣高資產族群主流需求的(降為次要)

需求類別台灣成熟度處理方式
家族辦公室全套服務(報稅、傳承、行政) 低(僅超頂級客戶,<1,000 戶) 列為長期追蹤,不主導戰略
另類資產(PE、Hedge、藝術品、虛擬資產) 低(接受度有限) 列為次要追蹤,不作為論述主軸
對沖基金與衍生品策略 不投入
跨境離岸結構(BVI、開曼) 下降趨勢(CRS 後) 順勢「留財台灣」

台灣高資產族群的需求本質上是「精緻版的大眾化需求」:穩健 + 傳承 + 跨境 + 信任,而不是香港 / 新加坡式的「複雜結構 + 另類資產 + 全套家辦」。資管專法的戰略價值,在於讓 46 兆財富中目前在銀行存款、保單、自選基金的部分,進入全委體系,而非另闢戰場做 PE。

PART 03

現行全委如何回應高資產需求

3.1 法源與業務界線

現行全委依《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》第 5 條第 10 款及《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》,核心限制:

面向現行限制對高資產族群的進入障礙
業者類別限投信、投顧、信託銀行客戶從券商、保險業者管道接觸有限
資產類別限證券、相關商品對主流需求影響不大
客戶最低委託金額NTD 500 萬以上偏高,中產偏上的高資產族(資產 3,000 萬-1 億)進場意願受限
資產保管必須由銀行保管結構性合理,無需改變
跨境彈性受外匯限制海外台商配置不便
業務性質代客操盤,具決策權合理,符合高資產需求

3.2 全委市場全景(2026/4 SITCA 統計)

客戶類別規模(NTD)佔比
政府機關所屬基金2.55 兆42%
投資型保單(類全委)1.73 兆29%
本國法人1.60 兆27%
外國法人1,369 億2%
本國自然人212 億0.4%
集合管理帳戶22 億0%
合計6.04 兆100%

關鍵數字:本國自然人全委僅 212 億,對應 12.4 萬高資產族與 46 兆財富。滲透率 0.046%——顯示全委制度從未真正觸及一般高資產族群。這 46 兆的高資產財富,目前大多停在銀行存款、自選基金、投資型保單、股票自操。這是元大切入的最大藍海。

3.3 投信全委規模排名

排名投信全委規模(NTD)
1國泰投信1.55 兆
2野村投信6,565 億
3安聯投信5,943 億
4復華投信4,834 億
5台新投信4,814 億
6統一投信3,149 億
7聯博投信2,215 億
8瀚亞投信2,125 億
9摩根投信1,862 億
10滙豐投信1,082 億
元大投信未進前十

3.4 元大投信的非對稱優勢

缺口

元大投信公募 2.89 兆(ETF 龍頭),全委未進前十。對手如國泰、野村、安聯的全委規模主要來自政府基金與類全委保單,都不是真正服務高資產自然人——所以對手領先元大的,實際上不是「服務高資產的能力」,而是「機構代操關係」。

機會

元大投信擁有 0050、0056 等國民級 ETF 品牌,是台灣高資產族群最熟悉、最信任的資產管理品牌。同時元大證券 146 家分公司、元大銀行 149 家分行已是高資產族日常接觸點。把 ETF 品牌延伸為「全委」,是元大獨家的非對稱優勢。

PART 04

資管專法已確定的內容

A確定
B方向確定 / 細節未明
編號等級內容出處
S1A 建立「資產管理執照」新制度 金管會策略文件、彭金隆 2026/5 發言
S2A 業者範圍擴大:銀行信託、券商、投信投顧、期貨商、保險業者皆可申請 彭金隆原話
S3A 業務本質為全委代操(類似全委概念,業者具決策權) 彭金隆原話
S4A 整合租稅誘因與跨部會配套 金管會策略文件
S5B 資產範圍將擴大(具體未明) 彭金隆「更多元資產」
S6B 客戶結構擴大(具體未明) 金管會策略文件「人」面向

剝離並行政策後,資管專法本身「真正確定」僅 S1~S4 四項原則性方向。具體業務範圍、資產類別、客戶門檻、收費結構等實質內容,須等 7 月底雛形。

PART 05

香港經驗的有限借鏡

定位:香港九號牌規模驚人(HKD 35.1 兆 AUM),但其業務組合的「PE + 家辦 + 對沖」對台灣市場成熟度而言曲高和寡。本章僅取規模量級與門檻設計的啟發,不深入借鏡業務模式。

5.1 取「規模量級」對比,證明全委體系的潛力

項目香港台灣差距
AWM 總 AUMHKD 35.1 兆(≈ NTD 140 兆)全委 6.04 兆23 倍
持牌資管法團2,212 家(投信 39 家)57 倍
私人銀行 / 私人財富HKD 10.4 兆銀行高資產 AUM 1.49 兆27 倍
本地客戶 AUM 占比37%~98%結構差異

5.2 取「門檻設計」啟發,不取「業務模式」

香港設計對台灣全委的啟發是否適用
業者類型完全開放(Type 9) 銀、券、投信、期、保皆可申請資管執照 適用,專法方向一致
客戶最低委託金額無強制下限 客戶門檻可考慮從 NTD 500 萬下調 適用,有助高資產族下沉
Small 9 不持客戶資產,精品資管低門檻 降低新業者進入門檻 適用
業務範圍含 PE / 對沖 / 虛擬資產 不適用,台灣高資產族成熟度低
家族辦公室全套服務(3,380 家) 不適用,台灣家辦市場<1,000 戶
借鏡紀律

香港模式的價值,在於證明「業者擴大 + 門檻下調」可催生 23 倍規模成長。台灣應抓住這個結構性啟發,但不應照搬香港的 PE / 家辦 / 另類資產業務組合,因為台灣高資產族的真實需求結構不同。

PART 06

A 軌道|現行全委衝刺高資產族群

A 軌道定義

無需等專法,以現行投信投顧法的全委規範,把元大投信 ETF 品牌延伸為高資產族信任的全委服務。不投入 PE、另類、家辦業務

6.1 戰略主軸|ETF 品牌延伸為高資產財管全委

核心邏輯:0050、0056 是高資產族最熟悉的元大資產。把這份信任延伸為「ETF Smart Beta 全委」(以 ETF 為核心、加上主動再平衡與選股的客製組合),正中台灣高資產族「穩健 + 信任 + 簡單透明 + 流動性」的需求結構。

6.2 三層次全委產品設計(全部聚焦高資產族)

層次客戶門檻商品設計對應需求
入門 中產偏上(資產 1,000-3,000 萬) NTD 500 萬 ETF 全委:0050 + 0056 + 高收益債 ETF,以客戶風險屬性自動配比 穩健 + 簡單透明 + 品牌信任
進階 高資產(資產 3,000 萬-1 億) NTD 3,000 萬 主動股債全委:ETF 核心 + 主動選股 + 海外債券 穩健成長 + 配置彈性
VIP 超高資產(資產 1 億+) NTD 1 億 客製化全委 + 信託 + 跨境配置 + 傳承包裝 傳承 + 跨境 + 客製

6.3 集團通路綜效|落地執行

子公司對高資產族全委的角色
元大投信主體業者、操盤、ETF 品牌核心
元大證券(146 分公司)關鍵通路:大戶名單導流、ETF 客戶推介全委
元大銀行(149 分行)保管 + 高資產客戶接觸 + 信託包裝
元大人壽類全委保單持續加碼委託元大投信

6.4 2026 全委 KPI 建議

時程KPI
2026 年底元大投信全委規模 → 衝破 NTD 1,000 億;自然人客戶數 +3,000 戶
2027 年底全委規模進入前 10 名;ETF Smart Beta 全委成為市場第一
2028 年底專法上路後,具備擴大客戶層 / 跨境的執照基礎

6.5 標竿研究

PART 07

B 軌道|資管專法可能讓高資產族更易進入的擴大

B 軌道定義

從香港九號牌啟發、7 月底專法雛形公布後才能確認的擴大項目。重點是「客戶端」如何更易進入全委,而不是「資產端」擴張到另類。

7.1 主要追蹤|讓高資產族更易進入全委

編號等級追蹤項目對高資產族的影響
T1A 業者類型擴大為銀、券、投信、期、保 客戶從各種通路皆可接觸全委
T2C 客戶最低委託金額下調(現 NTD 500 萬) 關鍵:讓資產 1,000-3,000 萬的中產偏上高資產族進場
T3B 跨境客戶代操彈性(海外台商、美籍華人) 關鍵:海外台商資金回流配置
T4B 跨境資產配置(海外債、海外 ETF) 客戶配置更完整
T5C 收費結構彈性化 提升業者彈性,有助商品多元化
T6C 採類香港 Small 9 雙軌(降低新業者門檻) 影響業界競爭結構

7.2 次要追蹤|台灣成熟度低,僅監看

下列項目不主導戰略,僅在專法明確採納且市場成熟度提升後考慮。

編號等級項目不主導戰略的原因
N1B 全委可投資 PE / Pre-IPO 台灣高資產族接受度低
N2C 全委可投資虛擬資產 市場接受度低、VASP 法另行規範
N3C 全委可投資對沖、藝術品、另類資產 市場推廣不易
N4C 家族辦公室全套服務整合於同一執照 台灣家辦市場<1,000 戶,曲高和寡

7.3 B 軌道應對姿態

項目類別應對方式
主要追蹤(T1-T6) 7 月底雛形公布後 14 天內完成比對,啟動商品 / 通路調整
次要追蹤(N1-N4) 僅監看;不投入資源研究商品,除非市場接受度顯著提升
PART 08

7 月底專法雛形觸發機制

8.1 14 天評估流程

動作產出
D+0專法觀察小組緊急集結初步條文摘要
D+1 ~ D+3比對「主要追蹤」(T1-T6)客戶端擴大採納情況
D+4 ~ D+7對採納項目推估時程與資本要求商機優先序
D+8 ~ D+10對元大組織做匹配分析是否需增資、是否新設子公司
D+11 ~ D+14提報集團董事會應對方案正式戰略升級提案

8.2 升級觸發條件

若雛形採納以下項目,立即啟動 A 軌道商品升級:

8.3 不確定性管理

原則具體做法
不過度承諾對外文宣以 A 軌道(現行全委)為主
不錯過先機A 軌道立即推進,把元大 ETF 品牌延伸的全委規模做大
不追風潮家辦、PE、另類等若不在台灣高資產族真實需求中,不投入
滾動修正每月一次資管專法進度檢視
PART 09

結論與行動建議

核心結論

議題結論
專法本質全委制度的根本升級,讓更多高資產族群進入全委體系
台灣高資產族真實需求穩健、傳承、跨境、信任、簡單透明、流動性。不是 PE / 家辦 / 另類
市場機會46 兆高資產財富中,全委滲透率僅 0.046%(212 億),藍海明顯
元大獨家優勢0050 / 0056 國民級 ETF 品牌 + 146 證券分公司 + 149 銀行分行,通路觸達高資產族最完整
戰略主軸把 ETF 品牌延伸為「ETF Smart Beta 全委」,正中高資產族需求結構
B 軌道優先序客戶端擴大(門檻下調、跨境彈性、業者擴大)為主要追蹤;資產端擴大(PE / 家辦 / 另類)為次要監看

2026 年三大優先行動

優先序行動負責
P0元大投信「ETF Smart Beta 全委」V0.1 商品設計,鎖定中產偏上高資產族元大投信
P0盤點元大投信現有全委規模、客戶結構;盤點元大證券 / 銀行高資產客戶池集團幕僚
P1標竿研究國泰、統一全委策略,7 月底前完成策略幕僚

待釐清(內部資料)

附錄:資料來源

資管專法(A 級依據)

台灣高資產族與全委

香港九號牌(對比規模)

元大集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