嚴格鎖定:資產管理專法本身的內容,即「全權委託投資業務」的根本升級;聚焦於台灣高資產族群的真實需求如何透過全委升級落地。
不以為論述重點:(一)家族辦公室全套服務(台灣成熟度低,曲高和寡);(二)另類資產(PE、虛擬資產、藝術品等,台灣市場接受度低)。這兩類列為「次要追蹤」,不主導戰略。
排除:主動 ETF、共同行銷、TISA、VASP、REIT 改架構、百年信託、25% 持股、高雄專區試辦等近期配套政策(各有獨立法源,非本專法)。
資管專法 =「讓更多高資產族群進入全委體系」的制度升級,不是讓全委去做 PE / 家辦的曲高和寡轉型。
下列政策雖屬亞資中心或金管會近期推動,但各有獨立法源,不屬於資管專法本身。本報告不混入專法分析。
| 並行政策 | 法源 | 狀態 |
|---|---|---|
| 主動式 ETF / 多資產 ETF | 證投信顧法 | 2024/12 上路 |
| 基金 / 主動 ETF 單一持股 25% | 投信投顧法 | 2026/4 上路 |
| 金控共同行銷鬆綁 | 金控法子公司行銷管理辦法 | 2026/7/1 上路 |
| TISA 個人投資儲蓄帳戶 | 獨立規範 | 2025/7 上路 |
| 虛擬資產服務法(VASP) | 獨立專法 | 2026 下半年 |
| REIT 改採基金架構 | 證投信顧法修正 | 規劃中 |
| 連續受益人信託(百年信託) | 信託業法、遺贈稅法 | 跨部會研議 |
| 高雄專區 16 項試辦業務 | 金管會行政命令 | 已試辦 |
| OAMU 整合 OBU/OSU/OIU | 境外金融機構規範 | 規劃中 |
| 高資產客戶銀行業務 | 銀行業務管理辦法 | 2020 上路 |
| 等級 | 定義 | 行動建議 |
|---|---|---|
| A 確定 | 彭金隆原話 / 金管會策略文件明確表態 | 可寫入正式戰略 |
| B 方向 | 政策方向明確,具體內容未公布 | 啟動研究,等雛形 |
| C 類推 | 從香港九號牌類推,無台灣官方背書 | 追蹤觀察,不寫入承諾 |
| 指標 | 數字 | 來源 |
|---|---|---|
| 2026 高資產族(資產 3,000 萬以上)人數 | 12.4 萬人 | 中信 X BCG 2026 財富洞察 |
| 掌握財富規模 | 46 兆元 | 同上 |
| 銀行存款餘額(全國) | 54.9 兆(112 年) | 金管會 / 央行 |
| 超額儲蓄(112 年) | 3.38 兆(連 4 年逾 3 兆) | 主計總處 |
| 銀行財管 AUM(高資產 1 億+) | 1.49 兆 | 金管會 113 年 |
| 台灣億萬富翁人數成長 | +70% | 工商時報 2026/4 |
根據 2026 中信 X BCG、PwC 家族企業調查、KPMG 台灣高資產報告綜合分析,台灣高資產族群的需求務實、保守、信任品牌,不同於香港或新加坡的家辦 / 對沖偏好。
| 需求 | 說明 | 與全委的關聯 |
|---|---|---|
| 穩健配置 | 追求年化 5-8% 穩定回報,不追求高風險 | ETF + 債券股票組合,正是全委核心 |
| 稅務與傳承 | 遺贈稅、贈與規劃、保單組合 | 全委 + 信託組合,簡單實用 |
| 跨境配置 | 台商海外資產回流、子女海外資金管理 | 全委跨境彈性是關鍵 |
| 簡單透明 | 不喜歡複雜結構、看不懂的商品 | 全委月報、績效歸因清楚,易於信任 |
| 品牌信任 | 偏好國民級品牌(0050、0056、富邦金、國泰等) | 元大 ETF 龍頭品牌天然優勢 |
| 流動性 | 不喜歡 lock 太久 | 全委隨時可贖,優於 PE / 對沖 |
下列需求在台灣高資產族群中屬於小眾或新興階段,本研究列為長期觀察,不作為短期戰略主軸。
| 需求類別 | 台灣市場階段 | 戰略定位 |
|---|---|---|
| 家族辦公室全套服務(報稅、傳承、行政) | 新興階段(超頂級客戶, <1,000 戶) | 長期觀察,隨市場成熟逐步佈局 |
| 另類資產(PE、Hedge、藝術品、虛擬資產) | 新興階段 | 長期觀察,不作為論述主軸 |
| 對沖基金與衍生品策略 | 新興階段 | 長期觀察 |
| 跨境離岸結構(BVI、開曼) | 結構性下降(CRS 後) | 順勢推動「留財台灣」 |
台灣高資產族群的需求本質上是「精緻版的大眾化需求」:穩健 + 傳承 + 跨境 + 信任,而不是香港 / 新加坡式的「複雜結構 + 另類資產 + 全套家辦」。資管專法的戰略價值,在於讓 46 兆財富中目前在銀行存款、保單、自選基金的部分,進入全委體系,而非另闢戰場做 PE。
現行全委依《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》第 5 條第 10 款及《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》,核心限制:
| 面向 | 現行限制 | 對高資產族群的進入障礙 |
|---|---|---|
| 業者類別 | 限投信、投顧、信託銀行 | 客戶從券商、保險業者管道接觸有限 |
| 資產類別 | 限證券、相關商品 | 對主流需求影響不大 |
| 客戶最低委託金額 | NTD 500 萬以上 | 偏高,中產偏上的高資產族(資產 3,000 萬-1 億)進場意願受限 |
| 資產保管 | 必須由銀行保管 | 結構性合理,無需改變 |
| 跨境彈性 | 受外匯限制 | 海外台商配置不便 |
| 業務性質 | 代客操盤,具決策權 | 合理,符合高資產需求 |
| 客戶類別 | 規模(NTD) | 佔比 |
|---|---|---|
| 政府機關所屬基金 | 2.55 兆 | 42% |
| 投資型保單(類全委) | 1.73 兆 | 29% |
| 本國法人 | 1.60 兆 | 27% |
| 外國法人 | 1,369 億 | 2% |
| 本國自然人 | 212 億 | 0.4% |
| 集合管理帳戶 | 22 億 | 0% |
| 合計 | 6.04 兆 | 100% |
關鍵數字:本國自然人全委僅 212 億,對應 12.4 萬高資產族與 46 兆財富。滲透率 0.046%——顯示全委制度從未真正觸及一般高資產族群。這 46 兆的高資產財富,目前大多停在銀行存款、自選基金、投資型保單、股票自操。這是元大切入的最大藍海。
| 排名 | 投信 | 全委規模(NTD) | 規模主要來源(推測) |
|---|---|---|---|
| 1 | 國泰投信 | 1.55 兆 | 國泰人壽類全委 + 政府基金代操 |
| 2 | 野村投信 | 6,565 億 | 外資法人代操 + 機構客戶 |
| 3 | 安聯投信 | 5,943 億 | 壽險類全委保單 |
| 4 | 復華投信 | 4,834 億 | 政府基金 + 機構法人 |
| 5 | 台新投信 | 4,814 億 | 金控通路 + 類全委保單 |
| 6 | 統一投信 | 3,149 億 | 法人 + 部分私募 |
| 7 | 聯博投信 | 2,215 億 | 外資固收法人 |
| 8 | 瀚亞投信 | 2,125 億 | 外資法人 |
| 9 | 摩根投信 | 1,862 億 | 外資法人 |
| 10 | 滙豐投信 | 1,082 億 | 銀行系法人代操 |
| — | 元大投信 | 未進前十 | — |
排名的真相:Top 10 投信全委規模的主要來源,幾乎全是機構代操——政府基金(2.55 兆)、類全委保單(1.73 兆)、本國法人(1.60 兆)三大塊合計佔全委市場 98% 以上。沒有任何一家投信「真正進入高資產自然人全委」(整個市場才 212 億,分散到多家投信)。
戰略意涵:對手領先元大的不是「服務高資產的能力」,而是「機構代操關係」。在高資產自然人全委這個新賽道,Top 10 與元大都站在同一起跑線。
原本「未進前十」的描述容易誤導為「元大落後」。實際上:
元大獨家先發優勢:
(一)品牌:0050 / 0056 是台灣高資產族最熟悉、最信任的資產管理品牌——對手沒有對等的品牌資產。
(二)通路:元大證券 146 家分公司 + 元大銀行 149 家分行,觸達高資產族廣度第一。
(三)業務齊備:元大金控五子公司(投信、證、銀、期、壽)橫跨業者類型,專法後跨業整合最完整。
戰略定位:元大選擇「開創高資產自然人全委市場第一」為主軸,以集團綜效服務真實高資產需求,而非追求機構代操規模。
| 編號 | 等級 | 內容 | 出處 |
|---|---|---|---|
| S1 | A | 建立「資產管理執照」新制度 | 金管會策略文件、彭金隆 2026/5 發言 |
| S2 | A | 業者範圍擴大:銀行信託、券商、投信投顧、期貨商、保險業者皆可申請 | 彭金隆原話 |
| S3 | A | 業務本質為全委代操(類似全委概念,業者具決策權) | 彭金隆原話 |
| S4 | A | 整合租稅誘因與跨部會配套 | 金管會策略文件 |
| S5 | B | 資產範圍將擴大(具體未明) | 彭金隆「更多元資產」 |
| S6 | B | 客戶結構擴大(具體未明) | 金管會策略文件「人」面向 |
剝離並行政策後,資管專法本身「真正確定」僅 S1~S4 四項原則性方向。具體業務範圍、資產類別、客戶門檻、收費結構等實質內容,須等 7 月底雛形。
定位:香港九號牌規模驚人(HKD 35.1 兆 AUM),但其業務組合的「PE + 家辦 + 對沖」對台灣市場成熟度而言曲高和寡。本章僅取規模量級與門檻設計的啟發,不深入借鏡業務模式。
| 項目 | 香港 | 台灣 | 差距 |
|---|---|---|---|
| AWM 總 AUM | HKD 35.1 兆(≈ NTD 140 兆) | 全委 6.04 兆 | 23 倍 |
| 持牌資管法團 | 2,212 家 | (投信 39 家) | 57 倍 |
| 私人銀行 / 私人財富 | HKD 10.4 兆 | 銀行高資產 AUM 1.49 兆 | 27 倍 |
| 本地客戶 AUM 占比 | 37% | ~98% | 結構差異 |
| 香港設計 | 對台灣全委的啟發 | 是否適用 |
|---|---|---|
| 業者類型完全開放(Type 9) | 銀、券、投信、期、保皆可申請資管執照 | 適用,專法方向一致 |
| 客戶最低委託金額無強制下限 | 客戶門檻可考慮從 NTD 500 萬下調 | 適用,有助高資產族下沉 |
| Small 9 不持客戶資產,精品資管低門檻 | 降低新業者進入門檻 | 適用 |
| 業務範圍含 PE / 對沖 / 虛擬資產 | — | 不適用,台灣高資產族成熟度低 |
| 家族辦公室全套服務(3,380 家) | — | 不適用,台灣家辦市場<1,000 戶 |
香港模式的價值,在於證明「業者擴大 + 門檻下調」可催生 23 倍規模成長。台灣應抓住這個結構性啟發,但不應照搬香港的 PE / 家辦 / 另類資產業務組合,因為台灣高資產族的真實需求結構不同。
台灣金融商品成熟、財管制度完備,是台灣金融市場的結構性優勢。元大的最高綜效戰略,是把「已驗證的高資產財管市場」做得更深、更精,讓全委發揮獨特價值,而非另起爐灶開創新事業。
自然人全委規模 212 億,看似小,實則是台灣金融市場成熟分工後的精準位置。理解這個位置的四個面向,有助於元大找到最具綜效的投入點:
| 面向 | 市場現象 | 對元大的啟發 |
|---|---|---|
| 客戶偏好 | 台灣高資產族多為企業主 / 投資老手,偏好自主決策 | 產品設計應給客戶「掌握感」,而非「完全交付」 |
| 工具生態 | 類全委保單、銀行私行、自選 ETF、特金信託各司其職 | 找出「現有工具未完整覆蓋」的精準位置 |
| 跨境分工 | 跨境財管被新加坡、香港承接 | 跨境彈性開放後,台灣業者有承接空間 |
| 業者重心 | 投信過去聚焦公募基金 / ETF,服務最大客群 | 專法後業者可以重新評估全委的戰略價值 |
46 兆高資產財富已由六大成熟工具完整承接,每項工具各自服務明確客群:
| 工具 | 規模 / 證據 | 主要服務角色 |
|---|---|---|
| 銀行高資產財管 AUM(資產 1 億+) | 2024 年 1.41 兆,客戶 11,828 人,年增近 70% | 超高資產族的諮詢式管理(客戶自主決策 + 銀行執行) |
| 類全委保單(投資型保單) | 1.73 兆,門檻僅 10-30 萬 | 中產偏上代操需求(低門檻 + 保險包裝) |
| 境內 / 境外公募基金 | 境內 8.67 兆 + 境外 4.28 兆 = 12.95 兆 | 自選組合的主動配置者 |
| ETF 與股票自操 | 0050 + 0056 受益人數百萬 | 自主決策的高資產族 |
| 銀行存款 | 54.9 兆(全國),超額儲蓄連 4 年逾 3 兆 | 避險與流動性需求 |
| 海外配置 | 台灣高資產 76% 已布局境外;新加坡 4.1 兆 USD AUM | 跨境財管(目前由新加坡、香港主導) |
生態啟示:台灣金融市場分工清晰,每個客群都有成熟工具服務。元大應該的不是「另闢戰場」,而是找到生態圖譜中最具元大綜效的精準位置。最具綜效的位置出現在三處:(1)集團內部已驗證的類全委保單;(2)銀行高資產 AUM 中可代操客群;(3)專法後可能打開的跨境市場。
在台灣成熟金融生態中,全委有明確的核心價值,但需要精準定位才能發揮綜效。逐項解析全委相對於其他工具的價值位階:
| 高資產族需求 | 現行成熟工具 | 全委的價值定位 |
|---|---|---|
| 穩健配置 | ETF、債券、自組組合 | 輔助型:可作為現有工具的精緻化升級 |
| 主動選股 | 自選 + 投顧建議 + 主動式基金 | 輔助型:適合不想花時間決策的客戶 |
| 客製組合管理 | 銀行特金信託 + 私行諮詢 | 差異化:全委有「全自動再平衡」優勢 |
| 海外資產配置 | 境外基金、複委託、OBU | 輔助型:需配合跨境彈性才有獨特性 |
| 傳承規劃 | 信託、保單組合 | 互補型:全委可作為信託的投資工具 |
| 稅務規劃 | 信託 + 專業顧問 | 互補型:不直接相關 |
| 低門檻代操 | 類全委保單(10-30 萬) | 核心型:類全委保單本身即是全委的廣義應用 |
| 全自動再平衡 | 類全委保單、Robo | 核心型:全委的天然優勢 |
| 善良管理人義務 | 各業者已具備 | 同等:制度保障已普及 |
| 跨境管理(海外台商回流) | 現行受限 | 獨特優勢:資管專法跨境彈性開放後,全委可成為「留財台灣」的核心工具 |
全委的真實價值:在台灣成熟生態中,全委的價值不在「替代」現有工具,而在「整合」與「升級」——透過全自動再平衡、跨境彈性、集團綜效,讓現有工具的客群獲得更精緻的服務。專法的跨境彈性,是讓全委從「整合工具」升級為「留財台灣的核心引擎」的關鍵。
| 劇本 | 假設 | 商機規模(估) | 元大策略 |
|---|---|---|---|
| 進取劇本 | 專法跨境彈性大開,海外台商資金回流;業者擴大讓銀行 / 券商加入全委,擴大客戶接觸 | 5-10 年成長到 3,000-5,000 億 | 積極投入,搶先發優勢 |
| 穩健劇本 | 專法擴大但跨境彈性有限,本地市場精緻化擴大 | 5 年內成長到 500-1,000 億 | 精準投入,聚焦差異化產品 |
| 保守劇本 | 需求結構穩定,專法上路後規模穩步成長 | 5 年內成長至 300-500 億 | 集團內整合為主,把全委做為集團服務的精緻化引擎 |
戰略原則:元大的最高綜效投入,出現在「已驗證市場的精準位置」,而非「憑空開發新客群」。以下三條路徑,皆建立在真實市場基礎上,具備可預期回報。
| 路徑 | 內容 | 綜效基礎 |
|---|---|---|
| 路徑一 集團內整合(類全委保單) |
提升元大人壽類全委保單委託元大投信比重,從現有比重 → 主導地位 | 類全委保單 1.73 兆是已驗證市場,集團內整合即可創造規模,綜效最高 |
| 路徑二 銀行私行 AUM 內導全委 |
盤點元大銀行高資產客戶中有「代操」傾向者,導流至元大投信全委 | 銀行私行 1.41 兆是真實高資產池,綜效轉化比新開發容易 |
| 路徑三 跨境機會準備 |
觀察 7 月底專法跨境彈性開放程度;若開放,結合元大銀 OBU 推海外台商「資金回流 + 全委管理」 | 把外流到新加坡、香港的台灣財富拉回,是專法真正創造的新商機 |
| 時程 | 核心 KPI |
|---|---|
| 2026 年底 | 元大人壽類全委保單委託元大投信比重 → 顯著提升;銀行私行可導流全委客戶名單建立完成 |
| 2027 年底 | 集團整合的「廣義全委」(含類全委保單) → 與外部投信並駕齊驅 |
| 2028 年底 | 專法跨境彈性明朗後,啟動海外台商全委(視開放程度決定投入規模) |
元大的戰略不在於「為了專法開放而調整業務」,而在於「在已驗證市場上做出最高綜效」。集團整合 + 銀行私行內導 + 跨境機會準備,這三條路徑都建立在真實市場基礎上,具備可預期回報,是最符合元大資源配置邏輯的戰略選擇。
從香港九號牌啟發、7 月底專法雛形公布後才能確認的擴大項目。重點是「客戶端」如何更易進入全委,而不是「資產端」擴張到另類。
| 編號 | 等級 | 追蹤項目 | 對高資產族的影響 |
|---|---|---|---|
| T1 | A | 業者類型擴大為銀、券、投信、期、保 | 客戶從各種通路皆可接觸全委 |
| T2 | C | 客戶最低委託金額下調(現 NTD 500 萬) | 關鍵:讓資產 1,000-3,000 萬的中產偏上高資產族進場 |
| T3 | B | 跨境客戶代操彈性(海外台商、美籍華人) | 關鍵:海外台商資金回流配置 |
| T4 | B | 跨境資產配置(海外債、海外 ETF) | 客戶配置更完整 |
| T5 | C | 收費結構彈性化 | 提升業者彈性,有助商品多元化 |
| T6 | C | 採類香港 Small 9 雙軌(降低新業者門檻) | 影響業界競爭結構 |
下列項目不主導戰略,僅在專法明確採納且市場成熟度提升後考慮。
| 編號 | 等級 | 項目 | 不主導戰略的原因 |
|---|---|---|---|
| N1 | B | 全委可投資 PE / Pre-IPO | 台灣高資產族接受度低 |
| N2 | C | 全委可投資虛擬資產 | 市場接受度低、VASP 法另行規範 |
| N3 | C | 全委可投資對沖、藝術品、另類資產 | 市場推廣不易 |
| N4 | C | 家族辦公室全套服務整合於同一執照 | 台灣家辦市場<1,000 戶,曲高和寡 |
| 項目類別 | 應對方式 |
|---|---|
| 主要追蹤(T1-T6) | 7 月底雛形公布後 14 天內完成比對,啟動商品 / 通路調整 |
| 次要追蹤(N1-N4) | 僅監看;不投入資源研究商品,除非市場接受度顯著提升 |
| 日 | 動作 | 產出 |
|---|---|---|
| D+0 | 專法觀察小組緊急集結 | 初步條文摘要 |
| D+1 ~ D+3 | 比對「主要追蹤」(T1-T6) | 客戶端擴大採納情況 |
| D+4 ~ D+7 | 對採納項目推估時程與資本要求 | 商機優先序 |
| D+8 ~ D+10 | 對元大組織做匹配分析 | 是否需增資、是否新設子公司 |
| D+11 ~ D+14 | 提報集團董事會應對方案 | 正式戰略升級提案 |
若雛形採納以下項目,立即啟動 A 軌道商品升級:
| 原則 | 具體做法 |
|---|---|
| 不過度承諾 | 對外文宣以 A 軌道(現行全委)為主 |
| 不錯過先機 | A 軌道立即推進,把元大 ETF 品牌延伸的全委規模做大 |
| 不追風潮 | 家辦、PE、另類等若不在台灣高資產族真實需求中,不投入 |
| 滾動修正 | 每月一次資管專法進度檢視 |
| 議題 | 結論 |
|---|---|
| 專法本質 | 全委制度的根本升級,讓現行制度更具彈性、業者範圍更廣、跨境管理更有空間 |
| 市場結構洞察 | 台灣金融商品已高度成熟、財管制度建制完備,46 兆高資產財富已由六大工具完整服務。這是台灣金融市場的結構性優勢 |
| 全委的精準位置 | 全委的價值在於「整合與升級」現有工具,而非替代;最具元大綜效的位置出現在「集團內部整合」與「跨境機會」兩處 |
| 戰略選擇 | 聚焦三條已驗證路徑:(1)集團整合(類全委保單 1.73 兆基礎);(2)銀行私行 AUM 內導(高資產 1.41 兆基礎);(3)跨境機會準備(專法 7 月底明朗後啟動) |
| 商機三劇本 | 進取(跨境大開,5-10 年 3,000-5,000 億)/穩健(本地擴大,5 年 500-1,000 億)/保守(穩步成長,5 年 300-500 億) |
| 專法的核心變數 | 跨境彈性是專法最具新增需求創造潛力的位置——讓元大可承接外流到新加坡、香港的台灣財富 |
| 資源配置原則 | 把資源放在「已驗證市場做深做精」,而非「憑空發想新事業」。集團綜效是元大的最大優勢 |
| B 軌道優先序 | 客戶端擴大(特別是跨境彈性)為主要追蹤;資產端擴大為次要監看 |
| 優先序 | 行動 | 負責 |
|---|---|---|
| P0 | 盤點元大投信現有全委規模、客戶結構(自然人 vs 機構占比);盤點元大銀行高資產 AUM 中可導流全委的客群 | 集團幕僚 |
| P0 | 集團內部整合:元大人壽類全委保單提升委託元大投信比重,放大已驗證市場的綜效 | 元大人壽 + 元大投信 |
| P0 | 銀行私行 AUM 內導全委:從元大銀行高資產客戶中切出代操客群,提供精緻化服務 | 元大銀行 + 元大投信 |
| P1 | 觀察 7 月底專法雛形,特別關注「跨境彈性」開放程度;若採納,啟動海外台商全委產品設計 | 策略幕僚 |
| P2 | 新事業投入按專法明朗度滾動評估,以已驗證市場成果為基礎,而非預先承諾 | —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