元大金控 · 控股策略幕僚研究

資產管理執照與元大投信戰略佈局

三大結論精簡版|集團綜效深化為主軸
研究主軸:資管專法 更新:2026 年 5 月 12 日

EXECUTIVE SUMMARY|三大結論

結論一|國際比較:香港九號牌的成功來自業務範圍、跨境彈性、海外客戶、稅務友善四項組合。但稅務與外匯屬跨部會非專法範圍,台灣難以完整複製。香港模式可借鏡制度設計,不可複製其規模

結論二|本土現況:全委並非高端理財的硬需求。台灣金融商品與財富管理業務高度發展、客製化成熟,46 兆高資產財富已由銀行私行(1.41 兆)、類全委保單(1.73 兆)、自選 ETF / 基金(12.95 兆)、信託、海外配置等多元工具完整服務。全委自然人僅 212 億(滲透率 0.046%),且制度已存在數十年規模未顯著成長,結構性事實證明全委非剛性需求,專法無法創造明顯新需求。

結論三|元大策略:聚焦三條深化路徑,構成完整客群覆蓋:(1)集團內整合(類全委保單由元大投信操盤、跨子公司後端綜效);(2)子公司既有廣眾客戶持續發展理財業務(元大證券 146 分公司、元大銀行 149 分行、元大投信 ETF 數百萬受益人、元大人壽既有客群);(3)針對高資產族群以集團角度規劃客製化服務(五子公司整合資源,客製化而非標準化)。集團綜效是元大相對於同業的最大競爭壁壘。

整體 So What:資管專法不是翻轉戰局的政策事件。元大的真實戰略價值來自「集團綜效深化 + 跨部會政策追蹤」,而非為專法做大幅業務調整。

本報告章節

  1. 資管專法範圍界定
    本質、並行政策、確定性分級
  2. 結論一:香港九號牌比較評估
    規模量級、成功要素、不可複製原因
  3. 結論二:台灣高資產全委需求不顯著
    市場結構、替代工具、不可替代性盤點
  4. 結論三:元大集團綜效深化策略
    集團資產、三條路徑、KPI
  5. 7 月底專法觀察與政策追蹤
    觀察清單、跨部會政策
  6. 行動建議
    優先序與待釐清項目
  7. 附錄:資料來源
PART 01

資管專法範圍界定

1.1 本質

1.2 並行政策(僅為背景,非本專法)

下列政策雖屬亞資中心或金管會近期推動,但各有獨立法源,不屬於資管專法本身。

並行政策狀態
主動式 ETF / 多資產 ETF2024/12 上路
基金 / 主動 ETF 單一持股 25%2026/4 上路
金控共同行銷鬆綁(安養 + 保險金信託)2026/7/1 上路
TISA 個人投資儲蓄帳戶2025/7 上路
虛擬資產服務法(VASP)2026 下半年
REIT 改採基金架構規劃中
連續受益人信託(百年信託)跨部會研議
高雄專區 16 項試辦業務已試辦
OAMU 整合 OBU/OSU/OIU規劃中
高資產客戶銀行業務2020 上路

1.3 確定性分級

等級定義
A 確定彭金隆原話 / 金管會策略文件明確表態
B 方向政策方向明確,具體內容未公布
C 類推從香港九號牌類推,無台灣官方背書
PART 02

結論一|香港九號牌比較評估

核心判斷:香港模式可借鏡其制度設計,但不可複製其規模——稅務與外匯屬跨部會,非金管會專法範圍。

2.1 香港規模量級(2024 SFC)

指標數字
AWM 總 AUMHKD 35.1 兆(+13%)
私人銀行 / 私人財富HKD 10.4 兆
持牌法團2,212 家
單一家族辦公室3,380+ 家
海外客戶占比63%

2.2 香港成功的四大要素

要素內容台灣是否可複製
業務範圍寬廣含 PE、私募、另類、虛擬資產部分可,但台灣成熟度低
跨境彈性客戶資格、資產配置、資金流順暢部分可,屬專法範圍
海外客戶占 63%北美、亞太、歐洲、大陸資金需稅務與簽證配合
稅務友善無資本利得稅、無遺產稅不在金管會專法範圍

2.3 對元大的意涵

PART 03

結論二|台灣高資產全委需求不顯著

核心判斷:從全委市場結構與台灣金融商品 / 財管業務的高度發展程度,可明確判斷——全委並不是高端理財的硬需求。46 兆高資產財富已由四大成熟工具完整服務,全委自然人僅 212 億(0.4%)的數字,就是「非硬需求」的鐵證。專法即使把全委升級為資產管理業務,也無法創造明顯新需求。

3.1 全委市場結構(2026/4 SITCA)|本國自然人僅 0.4%

客戶類別規模(NTD)佔比
政府機關所屬基金2.55 兆42%
投資型保單(類全委)1.73 兆29%
本國法人1.60 兆27%
外國法人1,369 億2%
本國自然人212 億0.4%
合計6.04 兆100%
關鍵解讀

全委 6.04 兆中,98% 以上為機構代操(政府基金、類全委保單、本國法人、外國法人)。真正的「自然人全委」僅 212 億——相較於 46 兆高資產財富,滲透率僅 0.046%。這個數字不是因為市場剛起步,而是全委制度已存在數十年仍如此,證明全委本身就不是高資產族的剛性需求

3.2 台灣金融商品與財富管理業務|高度發展、客製化成熟

真正的高端理財需求,早已被台灣高度發展的金融商品與成熟財管業務承接。下表呈現「46 兆高資產財富實際停在哪裡」,並對應出全委的相對位置:

承接工具規模客製化與成熟度
銀行高資產財管(私行) 1.41 兆 金管會 2020 年發布「銀行辦理高資產客戶適用之金融商品及服務管理辦法」,2024 年 AUM 年增 70%,12 家銀行開辦,客戶 11,828 人。提供諮詢式管理 + 客製化執行,客戶自主決策
類全委保單(投資型保單) 1.73 兆 20 家壽險、40 家投信代操、626 個商品,門檻僅 10-30 萬。已是低門檻 + 保險包裝的廣義全委,完整覆蓋中產偏上代操需求
境內 / 境外公募基金 12.95 兆 境內 8.67 兆 + 境外 4.28 兆,商品種類覆蓋所有資產類別、所有風險屬性,客戶自選組合滿足主動配置需求
ETF 與股票直接投資 數兆 0050 / 0056 受益人數百萬、主動式 ETF 多元,搭配股票自操,符合台灣高資產族「自主決策」偏好
信託與保險組合 信託資產數兆 特定金錢信託、保險金信託、安養信託、本金自益孳息他益信託等,完整滿足傳承、稅務、安養需求
海外配置 76% 已布局境外 新加坡(4.1 兆 USD AUM)與香港承接台灣跨境需求
純投信全委(本國自然人) 212 億 夾縫位置——上有私行、下有類全委保單、外有海外配置

判斷:全委並非高端理財的「硬需求」。

  • 台灣高資產族的每一項真實需求(穩健配置、客製組合、傳承、海外、低門檻代操、自主投資)都已有對應的成熟工具
  • 銀行私行的諮詢式管理 + 客製化執行,對台灣高資產族(普遍是企業主 / 投資老手)的接受度高於全委
  • 類全委保單以 10-30 萬門檻吸收大量代操需求,大眾化普及度遠超全委
  • 全委制度已存在數十年,自然人規模仍僅 212 億,結構性數據佐證「非硬需求」

因此,即使資管專法把全委升級為資產管理業務、業者範圍擴大為跨業,在台灣本地市場創造新需求的潛力極為有限。專法的真正可能新需求點,僅在跨境(海外台商資金回流),且該維度的真實驅動力是稅務優惠,屬跨部會議題。

3.3 全委的不可替代性盤點

需求現行工具全委的價值
穩健配置ETF、債券輔助型
客製組合銀行特金信託、私行輔助型
海外配置境外基金、複委託、OBU輔助型
傳承 / 稅務信託、保單無關
低門檻代操類全委保單已被佔據
跨境管理(海外台商)現行受限獨特優勢(但驅動力是稅務,非專法)

3.4 跨境彈性的本質|稅務優惠是關鍵變數

跨境彈性需要五大維度同步運作,但稅務優惠是真正驅動因素。

維度是否在金管會專法範圍
客戶資格(誰能用)
資產範圍(投什麼)
資金流(外匯)否(央行)
稅務誘因否(財政部,跨部會)
基礎建設(OAMU)是(規劃中)

戰略意涵:跨境的真正驅動力是稅務(海外資金匯回優惠、遺贈稅、CRS),而稅務不在金管會專法本身——這大幅降低了專法「跨境彈性」的實質貢獻。

PART 04

結論三|元大集團綜效深化策略

核心判斷:聚焦已驗證市場的集團綜效深化,三條路徑都建立在真實基礎上。集團綜效是元大相對於同業的最大競爭壁壘

4.1 元大集團獨家綜效資產

子公司關鍵指標
元大投信公募 AUM 2.89 兆(業界第一)、0050 / 0056 國民級 ETF 品牌
元大證券146 家分公司(全台最多)、經紀市占 12%、融資市占 20%
元大銀行149 家分行、總資產 1.8 兆、已進駐高雄專區開辦 16 項試辦業務
元大人壽類全委保單通路

4.2 投信全委規模排名的真相

排名投信規模(NTD)主要來源
1國泰投信1.55 兆國泰人壽類全委 + 政府基金
2野村投信6,565 億外資法人代操
3安聯投信5,943 億壽險類全委
4-10復華、台新、統一、聯博等類全委保單 + 法人代操為主
元大投信未進前十

排名真相:Top 10 規模幾乎全是機構代操(政府基金、類全委保單、法人),沒有任何投信真正進入高資產自然人全委。元大不是落後,而是與其他業者站在同一起跑線。

4.3 三條深化路徑|後端整合、中端深化、高端客製化

三條路徑構成完整客群覆蓋:後端集團整合、中段廣眾客群深化、高端客製化服務。每條路徑都建立在元大現有資產與客戶基礎上。

路徑內容綜效基礎
路徑一
集團內整合
提升元大人壽類全委保單委託元大投信比重;集團跨子公司資源整合,後端綜效強化 類全委保單 1.73 兆是已驗證市場;集團內整合即可創造規模
路徑二
子公司既有廣眾客戶持續發展理財業務
以元大證券(146 家分公司)、元大銀行(149 家分行)、元大投信(0050 / 0056 受益人數百萬)、元大人壽既有廣眾客戶池為基礎,持續深化基金、ETF、保險、信託、財管等理財業務 各子公司既有廣眾客群是元大最大資產;不開新事業,持續做深現有理財業務
路徑三
針對高資產族群以集團角度規劃客製化服務
結合元大投信(操盤)、元大銀行(私行 + 信託 + 保管)、元大證券(投顧)、元大人壽(保險規劃),以「集團角度」整合資源,為高資產客戶提供客製化服務,而非標準化商品 高資產族真實需求是客製化解決方案;元大五子公司齊備是台灣金控中最完整的整合資源
三條路徑的層次邏輯

(一)後端整合:集團內資源、產品、操盤一體化;(二)中端深化:廣眾客戶持續理財業務發展;(三)高端客製化:集團角度服務高資產族。三條路徑分工明確,構成完整客群覆蓋,且皆建立在元大現有的真實業務基礎上,無需新建客群或業務模式。

4.4 集團綜效 KPI

時程核心 KPI
2026 年底路徑一:類全委保單委託元大投信比重顯著提升;路徑二:子公司理財業務 AUM 與客戶數穩步成長;路徑三:高資產客戶集團服務模式 V0.1 完成設計
2027 年底路徑三:集團客製化服務鎖定核心高資產客戶群,跨子公司分潤與服務 SOP 落地
2028 年底視專法跨境彈性與財政部稅務政策,評估是否擴展至海外台商高資產客群
PART 05

7 月底專法觀察與政策追蹤

5.1 資管專法觀察重點(專法雛形公布後 14 天評估)

等級觀察項目
A業者範圍擴大具體條件(資本額、人才、合規)
A業務模式與「全委代操」整合方式
B資產範圍擴大(是否含 PE、私募、另類)
B客戶資格(海外居民、外國家辦)
BOAMU 整合進度與授權細節
C跨部會配套(稅務、外匯、簽證)

5.2 跨部會政策追蹤(影響跨境財管的真實關鍵)

政策主管機關對元大的真實影響
海外資金匯回優惠稅率重啟財政部真正可能拉回海外資金
CFC 受控外國公司執行細節財政部海外台商實際稅負
遺贈稅與連續受益人信託財政部 + 跨部會高資產傳承
CRS 資訊交換進度財政部 / 國稅局海外配置回流壓力
外國人永居 / 簽證鬆綁經濟部 / 移民署外國家辦能否落地
央行外匯管理鬆綁央行跨境資金實際進出

5.3 不確定性管理原則

PART 06

行動建議

2026 年三條路徑優先行動

路徑優先序行動負責
路徑一
集團內整合
P0 盤點元大投信現有全委規模與客戶結構;盤點元大人壽委託元大投信類全委保單規模 集團幕僚
P0 元大人壽類全委保單提升委託元大投信比重 元大人壽 + 元大投信
路徑二
廣眾客戶理財業務深化
P0 盤點各子公司現有理財客戶池(元大證、元大銀、元大投信、元大人壽)的 AUM、客戶數、產品線 集團幕僚
P1 子公司理財業務持續深化:基金、ETF、保險、信託、財管;結合 7/1 共同行銷鬆綁加速 各子公司
路徑三
高資產集團客製化
P0 盤點元大銀行高資產客戶 AUM 與分層;盤點元大證券大戶名單 元大銀行 + 元大證券
P1 設計「集團角度客製化服務」V0.1:整合投信操盤、銀行私行、證券投顧、人壽保險規劃 集團幕僚召集
觀察 P1 觀察 7 月底專法雛形 + 財政部稅務政策動向 策略幕僚

待釐清(內部資料)

附錄:資料來源

資管專法

台灣全委統計與法規

香港九號牌

元大集團